第11章 过犹不及(1/2)
睿王以宗亲封王但未封疆,成年起就一直居住在长安。这些年凭借擅长经商的妻家铺路搭桥,睿王作为幕后老板经营起颇为庞大的一系产业,内里又和部分高官有卖官鬻爵的勾当,因此家资无数堪称巨富,手下有些地位的打手门客也都富得流油。
见识过楼明夜的宽敞宅邸,兰澈猜测他也是备受睿王赏赐的重要人物之一,却是在首次进入他卧房后才恍然惊觉,临时主子的有钱程度远超她想象。
楼明夜作为家主,卧房自然是内堂后的正房,宽敞明亮又通风透气。卧房里的摆设除了昂贵的琉璃杯盏,还有不少精雕细琢的金银玉器,纵是兰澈这等头发长见识短的流氓也能看出,那些摆设随便拿出一件去卖,都能让她吃香喝辣一辈子。
“坐下。”楼明夜搬来凳子,毫不客气下令。
兰澈乖乖照办,时不时偷偷瞄一眼他修长手指。
她有个怪癖,就是特别喜欢手指纤长且干净的男人,又或者嗓音特别清朗的男人。譬如她曾慷慨分享一半窝头的李瘸子,因为李瘸子的手比那些大家闺秀还漂亮;譬如东街棺材铺老板的儿子,因为那位小哥儿说起话来如珠玉之声,总能让她陶醉。
又譬如小洛,十指纤纤却很能干,声音又好听。
不过比起楼明夜,小洛似乎就差了那么一小截。如果楼明夜不是这样一个有着漂亮脸蛋儿却腹黑如墨的家伙,她倒真想觊觎调戏,或者干脆培养成那个啥。
就在兰澈满脑子绯色幻想时,楼明夜神通般下了一条让她微微兴奋又要装作不好意思的命令。
“外衣,脱掉。”
兰澈坐在凳子上挺直腰板,装腔作势抱紧胸口:“干啥?这就要坦诚相对啊?我跟你还不熟呢!”
“我没饥渴到连野人都染指的地步。”楼明夜从抽屉里翻出一支药瓶,挑眉晃了晃,“不脱衣服,我怎么给你擦药?”
原来只是擦药而已,真可惜……
兰澈立刻失去兴致,无精打采脱掉外衣,露出疼了好几天的肩膀。楼明夜随便看上一眼,眉头又拧得很紧,脸色比之前更加难看——大片大片的青紫色瘀伤,对于兰澈这副纤弱小身板来说,实在有些过分。
不管怎么说,她毕竟是个丫头。
看看那片一直延伸到背后的瘀伤,楼明夜无声叹息:“去,到榻上趴下。”
兰澈依旧乖乖照办,并且十分享受楼明夜床榻的柔软舒适。那种感觉让她想到了天上的云,无拘无束的风,躺上去也就是这种舒坦感吧?想着想着,居然有了几分困倦疲乏。
到底是男女有别,楼明夜只是掀开她背上衣衫一寸寸涂抹药膏,一边听着兰澈夹杂着舒服哼哼的汇报。
七起纵火案,除了第一起外,其余六起都有人亲眼目睹。这几人的口供异常相像,都提到了衣着统一的纵火者们,还有他们的威胁,以及无意中提起的“国公”二字。
“如此看来,果然姚国公嫌疑最大。”楼明夜顿了一下,又道,“你觉得呢?”
有软绵绵的床榻,有温热手掌给擦药,兰澈还能觉得什么?懒洋洋哼了一声,闭着眼一脸满足:“我觉得靠谱。要是再用力点就更好了。”
“……好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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